但是,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西方译论(特别是解构主义等理论)的引进,忠实观也就失去了其独尊的地位:作者不再至上,甚至被认为“死”了,原文不再神圣不可侵犯,变得“意义不确定”,译者可以享有充分的创作自由。一时间,人们闭口不再谈论忠实或信,有的学者公开宣称忠实与信的标准“退场”,认为译者完全可以对同一原文产生不同的理解,而究竟哪一种是原作想要表达的并不重要,只要译者觉得合理,“一切皆有可能”。于是乎,盛行了两千年的忠实观,可以说是被打入了冷宫,引起了人们思想上的困惑。
翻译不同于创作:作者享有进行“原创”的自由,而译者却没有这样的自由,他们只能以原作为蓝本,进行“二度创作”。因此,要求译者忠实于原文,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忠实只是翻译众多要求中的一种,硬把它拔高为压倒一切的要求,那就脱离了翻译的实践,违背了翻译的规律。翻译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文化交际行为,文本性质、翻译目的、社会文化语境、语言差异、读者的阅读情趣和接受能力等,都会对译者的翻译活动产生这样那样的制约,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只拿一个是否忠实于原文作为衡量译作的标准,那是把翻译置于真空里来看待,提出了不切实际的理想化的要求。
近几十年来,中外的翻译研究先后经历了以语言学为基础和以文化学为基础的两大研究阶段,前一阶段提出了等值论、功能对等等理论,后一阶段则涌现了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三因素”等理论,大大推动了中外翻译研究的发展。再后来,通过解构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流派的冲击,翻译界学人进一步认识到绝对忠实的翻译是不存在的,译者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作用才能完成这复杂的任务;而译者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又必然受到其自身价值观的制约和影响,因此也就引出了译者的伦理问题。1994年,Rosemary Arrojo提出:(翻译)要“从忠实/不忠实问题转向‘伦理观念’——或者更确切地说,转到职责问题。” (Kathleen Davis, 2004:90) 2001年,The Translator第七卷第二期出版了题为“回归伦理”(The return to ethics)的专刊,特邀编辑Anthony Pym在导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翻译研究已经回归到伦理问题。”